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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素质评价】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二)

2025-09-16   点击:[]

学院2024级、2023级、2022级本科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一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2024级、2023级、2022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智育评价

1.成绩计算确认(9月16日-9月17日)

根据《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智育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附件1),各年级辅导员以年级为单位在9月17日完成计算进行智育评价成绩计算。

2.成绩公示与录入(9月17日-9月19日)

各年级辅导员将智育成绩在年级公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实名反映。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将智育评价成绩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二)体育评价

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教务系统提供数据,体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进行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因已经提前修完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评价学年无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的,体育评价成绩按在校期间体育评价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在评价学年,学生因其他原因无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的,体育评价成绩计0分。

2.因应征入伍等原因申请且通过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0分。

(三)美育评价

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第二课堂系统提供数据,美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学生所获学时数进行计算。

(四)劳动教育评价

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第二课堂系统提供数据,劳动教育评价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根据学生所获学时数进行计算。

(五)发展性评价(9月16日-9月21日)

1.学生申请(9月16日-9月17日)

1)学生按照《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成绩计算细则(试行)》(附件2-1)规定,认真填写《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申请表》(附件2-2)。

2)学生提交《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发展性评价申请表》(附件2-2)电子版到辅导员老师处,文档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班级”例如,“2023111234-张三-产品2023-01班”

2.审批、成绩确认公示录入(9月18日-9月21日)

学院专家组审批科赛相关加分,辅导员审批其他相关加分,汇总后在年级公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实名反映。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将发展性评价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六)综合素质评价公示(9月22日-9月24日)

学院将各年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公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实名反映。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公示结果为准。

2.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3.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写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入档案。

4.如发现变造、伪造或篡改发展性评价加分材料等情况,一经核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资格、保研资格,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23〕14号)》中第十条第5项:变造、伪造、盗用或冒领各种公文、证书、证件、证明、票据、印章、签字、成绩单等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同时,根据德育观测点,下一年度“德育评价”给予 “差”等次。


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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