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
【评奖通知】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4      点击量:[]次 返回列表

设计艺术学院2025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现启动我院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学院博士新生扬华新秀奖推荐指标 1 个

(二)学生申请

材料提交:

扬华新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本院本年度入学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优秀博士生新生,应提供近三年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并填写好以下相关申请材料:

1. 《博士扬华新秀成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 《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博士扬华新秀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

3.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汇总清单》(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4.认定材料包含内容(纸质版+电子版):

1)发表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以见刊为准;

2)各类学科竞赛、专利、著作证明材料;

3)其他高水平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申请者将上述材料9月29中午1200前交至8201处,电子版材料拷贝至研究生辅导员处(文件名称请改为:博士扬华新秀-姓名-学号),过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同学需参与学院层面答辩,请各申请人做好答辩准备;具体答辩安排后续通知。

获奖博士生需接受动态考核:

(一)博士第一学年末不少于3000字的《中期研究进展报告》,包含研究计划执行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报告需经导师签署评价意见后提交学院评审;

(二)博士第二学年末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终期考核报告》,报告需经导师签署评价意见后提交学院评审。同时,需提供与研究方向相符的至少1篇高水平中文期刊;或SCI、SSCI、A&HCI、CSSCI期刊1篇;或授权发明1项(三者至少满足其一),论文录用通知书可以作为认定材料,论文其他详细要求按照《设计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学术训练及创新成果标准》执行;

(三)中期检查及终期考核由学院组织两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给出结论。


注意事项:

1.扬华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按时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学金评选;

3.申请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后续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本次奖学金评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