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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素质评价】设计艺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一)

2026-06-02   点击:[]

学院2025级、2024级和2023级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见附件)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德育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学院2025级、2024级和2023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请参评学生和辅导员于6月21日之前,完成班级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价,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1.手机端: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点击“扬华智办”→“智慧学工”→“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2.电脑端: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建议先暂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辅导员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学生是否完成互评和德育评价成绩,学生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本人德育评价成绩;

请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学生智育评价、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待后续通知;

2.转专业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专项工作联系人:李老师,028-66368295。



设计艺术学院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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