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学校通知详见: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cj4igjgb-351d-e2dd-af05-3di3f4iahc04.shtml
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6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22人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见附件1、附件2),现将设计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7日)
线上申请: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
电子版材料:
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3、4)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一览表》将在院网公示且用于学院评审会现场,请申请的同学按照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造假。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二、学生国奖答辩及学院评审阶段(9月28日—10月11日)
各年级申请人在此期间需参加学院统一答辩,请申请者做好准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2日—10月2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少于10人的专业学生参评,需提交少小专业参评情况说明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6);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7)。
西南交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